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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先生-优狐电动车商铺门口的人行道属于公有还是私有
信件主题: | 林先生-优狐电动车商铺门口的人行道属于公有还是私有 | ||||
来信人: | 林先生 | 来信日期: | 2019年11月12日 | 来信编号: | DH201911130048 |
信件内容: | 2019年11月13日,林先生在西大街优狐电动车商铺(西城派出所隔壁)门口的人行道上停放电动车时,被优狐电动车商铺老板告知此处为电动车商铺私有,其他人不能在此处停车,林先生认为不合理,现希望相关部门明确答复优狐电动车商铺门口的人行道是公有还是私有。 | ||||
信件回复: | 汉滨区:针对市民反映在西大街优弧电动车商铺门口的人行道上停放电动车时,被该店老板告知此处为优弧电动车商铺私有,其他的人不能在此处停车。现林先生望相关部门明确优弧电动车商铺门口的人行道是公有还是私有的问题,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第二城管大队进行核实处理。经查,执法人员对优弧电动车店的老板及店员进行批评教育,店外人行道为城市公共空间,不得私人占用。如发现在店外摆放售卖商品,我局将依据《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二十七条,予以暂扣并处罚。核实处理后,执法人员给林先生打电话说明人行道属于城市公共设施,为公有。 下一步,我局第二城管大队将加强对此路段执法力度,防止电动车经营店出店经营,将人行道强占为己用。保障市民良好的出行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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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已办结 | ||||
回复单位: | 汉滨区 | ||||
回复时间: | 2019年11月18日 | ||||
评价: |